曼谷,2026年6月17日:泰国商标主管机关发布了关于代理人委任书或授权委托书签名公证认证审查的新指引,自2026年6月17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 如果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POA)注明公证仅在特定期限内有效,而该期限在提交商标申请前已经届满,商标主管机关将要求提交新的经公证授权委托书。
- 如果公证仅载明公证员执照或任命的到期日,只要公证员在文件签署之日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该公证仍将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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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2026年6月17日:泰国商标主管机关发布了关于代理人委任书或授权委托书签名公证认证审查的新指引,自2026年6月17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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